第(2/3)页 屏幕彻底暗了下来。 短暂的停顿后,一阵低沉压抑的电子合成音效在大厅的音响系统里轰然炸开。 画面亮起,没有常规的菜单选择,也没有二维的卷轴滚动。 屏幕下方,是一把沾着血迹的散弹枪。 随着人物前进,枪管有节奏地微微晃动。 视角穿过阴暗的金属走廊。 墙面贴图随着距离拉近不断变形,仿佛整条走廊正朝人的脸上压来。 拐角处,一个满脸鲜血的怪物咆哮着扑出。 “轰!” 火舌炸开。 怪物倒进血泊。 前排女记者惊叫一声,身体猛地后仰,撞在椅背上。 有人下意识扶住扶手。 有人胃里一阵翻腾。 在1987年,绝大多数人对电脑游戏的认知,还停在吃豆人和打砖块。 哪怕是最顶尖的街机,也不过是更鲜艳的平面像素。 可屏幕里这个第一人称伪3D世界,已经让人分不清自己是在看游戏,还是在窥视另一扇门后的世界。 乔布斯停下操作,转头看向第一排最角落。 那里坐着一个戴厚眼镜、穿连帽衫的年轻人。 他手里还攥着一罐健力宝。 “约翰·卡马克。” “灯塔国本土,十七岁的天才。” 卡马克推了推眼镜,有点腼腆地站起来,朝后排挥了挥手。 乔步斯重新走回舞台中央。 “他利用伏羲芯片的浮点运算能力,写出了这套全新的程序。” “它叫《DOOM》,毁灭战士。” “不过,这还不是最可怕的。” 舞台侧面,工作人员推上第二台NeXT CUbe。 两根网线将它们连接在一个简易的集线器上。 乔步斯和卡马克分别坐在一台机器前,敲击键盘。 大屏幕分屏,显示出两个不同的第一人称视角。 他们在那个虚拟的迷宫里相遇,互相开火,躲闪。 动作同步没有任何延迟,枪管的火光照亮了彼此的屏幕。 乔步斯的每一次射击都伴随着音响的轰鸣, “通过原生网口,你们可以在同一个局域网里,一起游戏,一起厮杀。” “这,就是我们给出的答案。” 交响乐大厅里彻底疯了。 第(2/3)页